直属单位现有十个党支部,分属九个直属单位,包括计算中心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、校史馆、档案馆、首都发展研究院等学校支撑平台,包括校友会、基金会等既有独立法人资质,也有职能性质的支撑机构,以及燕京学堂、幼儿园等教学机构。
根据直属单位党委现有机构情况,党委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,对对党委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按照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的原则,由党委会集体讨论,作出决定。
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。党委书记因故无法主持会议时,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其他委员召集并主持会议。党委会实行一事一议,议题由党委分管领导进行情况说明,然后由出席会议的党委委员发表意见,表明态度。党委主要领导应末位表态。
党委会决定或决议的事项,除涉密事项外,均通过党委扩大会或其他形式进行传达和公开。
本规则经2025年1月7日直属单位党委会讨论修订,2025年1月起按修订版本开始执行。
直属单位党委
2025年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