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, 为了规范直属单位党委各项经费使用,特制订本办法。
2, 直属单位党委现有经费包括代管党费,管理运行经常业务费,基层党建经费,党员教育培训费,福利费,党费留存等名目。
3, 根据学校拨款明细,各项经费支出按照该项目要求执行。
4, 各支部申请经费支出,先请支部书记签字同意,再到直属单位党委书记处签字,到党委秘书处盖章。
5, 各支部可使用经费额度,由党委按照各支部人数比例控制。
6, 党委统一组织的活动所需要的经费,经党委会及党委扩大会讨论同意之后使用。
7, 经费使用情况由党委秘书统一记账,每年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公示。
8, 各个经费科目的支出调整,按照学校财务部规定执行。
本规定经直属单位党委会于 年 月 日讨论通过,自2021年1月起开始执行。
北京大学直属单位党委
2020,12,1